當你困惑時可以參考的,在與「 情緒不成熟 」的伴侶或父母的互動相處當中,能夠為自己設立「合宜且健康的界線」的 10 大基本指導原則
請想著這個讓你困惑的關係,目前的困境。大聲唸出以下這些宣言。去感受這些詞句,與感受你的身體。
我在琳賽・吉普森(Lindsay C. Gibson)的《 如果父母情緒不成熟–和內在父母和解,從假性孤兒邁向情感獨立的大人》一書中,讀到其提出來的10項權利法案,覺得是非常好的,給不知道究竟「健康的親密關係」與「健康的人我界線」,是什麼樣的概念及圖像的當事人,一個很好的參考。
不是每一個我們,都有幸成長在,父母親和親近的長輩們皆「 情緒成熟」,且擁有「健康的界線」的環境裡。也因而,我們會帶著許多的困惑,複雜的情緒,以及,不知道什麼才是對的?不知道我這樣想或這樣做是否是合宜且被允許的?不知道這是不是「 我可以的」?我們會有許多的自我懷疑和自我責備,是不是我真的太自私?像對方說的那樣?是不是我,沒有顧慮到別人?是我讓他/她受傷了?我不該如此…..等等的內在交戰。( 請一併去閱讀,和釐清:《 愛自己,與自私的不同》)
當你處於任何「情緒不成熟的關係」中時,無論那情緒不成熟的對象是你的父親、你的母親、你的愛人/伴侶、或你的上司老闆、甚至你很敬重的老師………你都可以隨時回頭檢視這份人我界線與權利清單,重新審視當下的情境。而若有一天你成為了父母,在協助孩子設線,與給予孩子自主空間當中,總是遇見許多困難與衝突,或許你也可以參酌一下這份清單(儘管尚未成年的孩子會有些許不同,但某些原則是相通的。也許有機會未來我們再來談一下這個:如何在「為孩子設限」,與「給予足夠的自主空間」中,取得平衡 )。
在關係裡,我們都具備有的十項基本權利
- 你/ 妳有『 為自己設限 』的權利
- 你/ 妳有『 不受情感脅迫 』的權利
- 你/ 妳擁有『 情感自主和心智自由 』的權利
- 你/ 妳有『 選擇關係 』的權利
- 你/ 妳有『 清楚溝通 』的權利
- 你/ 妳有『 選擇什麼對自己最好 』的權利
- 你/ 妳有『 照自己方式生活 』的權利
- 你/ 妳有『 具備平等地位和被適當尊重 』的權利
- 你/ 妳有『 以自己身心健全為重 』的權利
- 你/ 妳有『 愛護自己 』的權利
1. 你/ 妳有『 為自己設限 』的權利
- 對你的傷人之舉,我有權劃下界線。
- 讓我感受到強制脅迫的任何接觸,我都有權停止。
- 遠在我為某事耗盡心力之前,我都有權停止並選擇不再投入。
- 任何使我不愉快的往來,我有權抽身。
- 我有權利直接距拒絕,無需任何理由【 是的,當我為自己say no 時,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。我不想或我不要,本身就已足夠。不需要能說服你,或獲得你理解、甚至認同,遑論首肯 】
2. 你/ 妳有『 不受情感脅迫 』的權利
- 我有權利,拒絕當你的拯救者。
- 我有權利,請你另找高明。
- 我有權利,不幫你解決問題。
- 我有權利,任你自行維護你的自尊,而不需要幫你維護你的尊嚴。
- 我有權利,任你自行處理你的煩惱。
- 我有權利,拒絕內疚。【 現在我明白,這是「情緒勒索」最常使用的伎倆,我的內疚/ 罪惡感/責任感/ 恐懼(破壞關係),也是我經常被利用和勾住的部分。而那是我會去處理的議題。】
3. 你/ 妳擁有『 情感自主和心智自由 』的權利
- 我有權利,擁有任何情緒感受。
- 我有權利,擁有任何想法。
- 我有權利,不因自己的價值觀、想法、或興趣與你不同,而被嘲笑或奚落。
- 我有權利,抱怨別人對待我的方式。(而不是,你怎麼這麼愛計較?你應該要用愛包容家人親戚,這樣對待你….)
- 我有權利,不喜歡你的舉止或態度。
4. 你/ 妳有『 選擇關係 』的權利
- 我有權利,去了解自己是否愛你。(並決定/選擇是否要繼續愛你)
- 我有權利,拒絕你要給我的東西。
- 我有權利,不要為了你,而背棄我自己。
- 我有權利,斷絕彼此的關係,即使是血親。
- 我有權利,拒絕被依賴。(你的人生與問題,交還給你自己承擔)
- 我有權利,遠離所有令人疲乏或痛苦的人。
5. 你/ 妳有『 清楚溝通 』的權利
- 只要不暴力、不傷人,我有權利任意說話。
- 我有權利,要求別人聽我說話。
- 我有權利,告訴你,我覺得受傷。
- 我有權利,開口說出,我真正所好。
- 我有權利,等你主動清楚說出,你希望我做什麼,而不必認為自己,理當知道(或如你所譴責的,我不夠用心,足夠用心我應該知道)。(為自己的需求,清楚表達,是每個人的權利也是責任。而即便你明確表達了需求或期待,我也有權選擇,不去滿足你)
6. 你/ 妳有『 選擇什麼對自己最好 』的權利
- 如果時機不對,我有權利拒絕做任何事情。
- 我有權利,隨時離開。
- 我有權利,拒絕加入任何不喜歡的活動或聚會。
- 我有權利,自己做主,無需疑慮。
7. 你/ 妳有『 照自己方式生活 』的權利
- 即使你不贊同,我依然有權利,採取行動。
- 我有權利,把我的時間和心力,用在我認為重要的事情上。
- 我有權利,信任自己的內心,認真看待自己的熱情所在。
- 我有權利,慢條斯理,不受人逼迫。(我擁有自己的時間表與入度,不被你的焦慮或立即要求必須回應所逼迫)
8. 你/ 妳有『 具備平等地位和被適當尊重 』的權利
- 我有權利,受到與你一樣的重視。
- 我有權利,自在生活,不任人取笑。
- 我有權利,被視為獨立的成人,受到尊重。
- 我有權利,拒絕感到羞恥。
9. 你/ 妳有『 以自己身心健全為重 』的權利
- 我有權利,蓬勃發展,而非掙扎求生。
- 我有權利,為自己做想做的事。
- 我有權利,決定要花多少心力在別人身上。
- 我有權利,慢慢考慮。
- 我有權利,照顧好自己,不管別人想法如何。
- 我有權利,以必要的時間和空間,呵護自己的內心。
10. 你/ 妳有『 愛護自己 』的權利
- 犯錯時,我有權利,善待自己。
- 一旦不合時宜,我有權利,改變我的自我概念。
- 我有權利,疼愛自己,呵護自己。
- 我有權利,不受自我批判折磨,擁抱自己的個體性。
- 我有權利,做我自己。
親愛的,你要明白,當那個與我們互動的人,是「 情緒不成熟的」,甚至可能具備自戀特質、反社會傾向…….那麼,你生活裡所有簡單的事都會變得複雜、令人困惑迷惘、且費力艱困。你需要知道,這其實不是你的錯,但你確實需要為此負責。因為這裡面有你的選擇。至少,你需要開始為自己拿回,能夠替自己設立部分界線的權利與力量。更好的是,你想起,你具有為自己選擇簡單生活與健康關係的權利,即便那意味著某些層面的遠離與割捨、某些恐懼的超越。